上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该怎么办?
可以说政策风开放,向刺激新业态的方向吹,对医药、电、商界越来越有利,我相信药品在网上的销售正在扩大。 因为有需求。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主要用于为互联网用户提供有偿或无偿的药品信息服务。
一、处理条件:
(一)通过自身网站与本单位成员以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网络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网络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3个月期满
2、具有适合开展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具备自我管理和自我维护的能力;
3、拥有健全管理机构,具备网络和交易安全保障措施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在线查询、订单生成、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完善保证网络交易资料和信息合法性、真实性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技术措施。
(二)为个人消费者提供网络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
2、提供网络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3个月期满
3、具有健全的网络和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
5、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订单生成、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对网络交易品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7、有适合网络交易品种的药品配送系统;
8、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9、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必须配备具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