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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ISP许可证是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

        ISP行业应用:为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等利用因特网从事信息内容提供、网上交易、在线应用等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即网站接入.为普通上网用户等需要上网获得相关服务的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网站域名/ip备案服务,小区宽带,专线接入,楼宇接入,宽带运营等经营业务等需要办理ISP经营许可证。

1、许可证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业务种类: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不含网站接入

3、发证单位: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

4、办理时间:60个工作日内左右

5、年报:每年1-4月年报

6、有效期:5年(到期前90天,可申请再续期5年)

7、评测系统:域名备案管理系统、接入资源管理系统

1、申请ISP许可证的条件

  1.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省内ISP业务100万元人民币/全国ISP业务1000万元人民币

  3.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能力

  4. 4、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5. 5、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6. 6、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7. 7、建设相应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及方案

2、办理ISP许可证所需的材料

  1. 1、申请ISP许可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 2、申请ISP许可证公司的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

  3. 3、申请ISP许可证公司的企业法人股东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股东公司章程原件彩色扫描件(要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公司的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 4、3名员工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彩色扫描件。

  5. 5、3名员工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

  6. 6、股权结构图

  7. 7、部分省份需要有技术人员。

1、申请办理ISP经营许可证的一般流程

  1. 1、申请人向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 2、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3、受理申请的,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4. 4、审核过程中,业务处室对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说明理由并交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 5、相关业务处室将处室意见交局长或分管局长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将行政许可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交行政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

2、办理ISP许可证年检和复审流程

  1. 第一阶段是年检准备阶段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持 ISP 证单位有针对性地自查并提前改正问题。

  2. 第二阶段是年检审核阶段(每年的第一季度)。持证单位提交年检材料,部省联合网上审核。

  3. 第三阶段是年检收尾阶段(每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完成年检整改、年检结果公布、年检盖章等有关工作。

3、ISP牌照办理时间

审核ISP牌照工作安排

(一)自2012年12月1日起,拟经营IDC和ISP业务的电信企业,可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业务经营许可。电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企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做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

(二)电信主管部门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IDC、ISP业务许可申请受理工作后,将视实际情况开展规范、清理IDC、ISP市场工作。

4、ISP办理机构

省网ISP证: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全网ISP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